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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或BT项目如何在现金流量中列报?

发布时间:2016-02-26来源:未知作者:admin

       答:对于BOT、BT项目在建设期的支出,实质为购建一项长期资产,即无形资产或长期应收款。因此,建设期无论是否确认收入,都应当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列示。如果在建设期确认建造收入及合同成本,现金流量表上不会反映现金流入、流出,这时利润表确认的收入和成本与现金流量表上经营活动现金流将产生较大差异。在BOT营运期间,经营产生的收入、成本涉及现金通过经营活动列示,建设期形成的特许使用权摊销与其他无形资产一样,没有现金流出。BT项目在回购期的现金流入与BOT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是按照与业主的约定收回项目投资款,包括投资本金、资金利息及合理报酬,因此,分期收回投资时应当分别在“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或“收到与其他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现金(利息收益部分)”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