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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案例解析56——生产性生物资产后续支出会计核算问题

发布时间:2018-04-08来源:未知作者:大信技术标准部

      案例情况
      对于苗木种植企业,如果一部分苗木已经达到预定经营目的,后续发生的农药、化肥、林场看护等费用,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对于小部分苗木在达到可出售状态前需要后续发生的扦插苗培育费如何核算?
      案例解析
      根据《会计准则讲解——生物资产(2010)》,生物资产在郁闭或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之前,发生的管护费用应该资本化计入生物资产成本;而在达到郁闭或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为了维护或提高其使用效能,需要的管护费用,应当予以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讲解要求计入“管理费用”中。部分苗木已经达到预定经营目的,后续发生的农药、化肥、林场看护费用,应属于后期的管护费用,在发生当期费用化,计入管理费用。对于扦插苗培育费属于达到生产经营之前的费用,需要计入“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进行归集,达到可销售状态后,将成本从“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结转到“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中。
      在企业日常账务管理中,如何从账上分开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后续养护成本与新苗的培育成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计算准确情况下,可以参照成本核算方法,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养护成本与新苗培育成本间进行分配,就要求企业日常工作中细化成本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