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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案例解析43——与股权转让有关手续费用、公证、审计等各项税费是否计入长期投资成本

发布时间:2017-11-13来源:未知作者:admin

      案例情况:
      某企业通过支付现金获得A企业20%股权,不构成企业合并。转让协议中约定收购方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方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股权转让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费用、公证、审计等各项税费。
      问题:
      上述收购方承担的各项费用是否可计入长期投资成本?
      案例解析:
      根据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投资》第六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中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上述案例中的审计费不属于直接费用,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收购方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方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际属于股权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建议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